提服务优效能,聚利民谋惠民!花溪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写好“民生答卷”
2024-01-11 来源:无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政之所兴,在顺民心。2023年,花溪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以及上级民政部门的各项安排部署,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牢固、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完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满意,全区民政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在兜牢民生底线方面,花溪区严格落实提标核查,完成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补贴提标工作,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同时,将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通过资料查阅、信息比对和入户核查,常态化开展核查指导,实现年度核查全覆盖。
2023年,全区共发放救助资金5870余万元。其中,发放低保金4223万元、特困供养金及护理费共计954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80余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503万元。重点针对特困供养人员中的半护理及全护理特困人员开展关心关爱工作,对其中67人开展集中供养,为困难群众家庭减轻照料负担。
老年人在花溪区十字街养老服务站安享幸福时光。
在完善养老体系方面,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项目建设,2021年至2023年,全区共建成养老服务站31个、养老服务中心5个,以十字街社区养老服务站为试点,打造“机构+中心+站”“机构+站”“社区+站”新模式,创新智慧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同时,结合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对辖区23家养老机构的消防、食品、房屋等方面进行多轮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实行台账管理。
数据显示,2023年,全区共有养老机构23家、床位1880张,完成对全区老年人的信息初筛,对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100%落实关爱探访。按时发放高龄补贴,持续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发放百岁老人生活补助累计3.97万元,发放高龄津贴累计967.83余万元。
在推进基层治理方面,突出基层治理,按照有利工作、就近管理的原则,不断满足基层社会治理覆盖需求。2023年新成立3家社区居委会,规范调整1家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深入实施“三减一规范”,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促进社工发展。切实规范社工站点建设,提前1年实现全区21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进一步提升花溪区社工站点工作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推进移风易俗。实现全区192家红白理事会常态化运行,获得村级红白理事会一类(优秀)6个、二类(良好)18个。组织开展殡葬改革“三进”(进单位、进企业、进村居)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新风尚。
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方面,落实实体运转,联动全区35家成员单位,制定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及“1+6+N”工作方案,建立“123456”工作机制,整体工作成效居全市前列,该工作机制作为示范在全市推广。将社会散居孤儿救助补贴由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补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的标准发放,2023年发放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35.16万元。结合“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充分发挥163名法制副校长作用,采取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覆盖青少年10万余人次。
在强化惠民服务方面,于2023年8月正式召开花溪区第一届慈善会议,组织开展99场公益募捐活动,为困境儿童、老人募捐资金3.9万元。开展贵州专场“乡村振兴”募捐活动,为花溪区老人、困境儿童及乡村振兴项目募捐资金9.3万元。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建设,2023年,全区开展婚姻调解129对,排查婚恋家庭纠纷线索34件,办理婚姻登记满意度达100%。认真贯彻“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完成“7+5”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至2023年,花溪区共建设“惠民墓位”1410个,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丧葬需求。
下一步,花溪区民政局将继续聚焦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共同富裕,共建共治共享,便民利民惠民,顶压前行、加压奋进、攻坚克难,按照“立足于‘早’、着眼于‘全’、注重于‘补’、落脚于‘效’”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花溪区民政工作走在前、开新篇。
记者 李春明